▲陳姓男子今年2月請女性同事買宵夜,竟趁機硬上性侵被送辦。(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2月間某日凌晨請女同事幫忙買宵夜,女同事好心買了宵夜至陳租屋處,閒聊半小時欲離去時,卻遭陳男要求留下陪他過夜。女同事聞言後嚴詞拒絕,但陳卻色心大起,強行將她拉至床上脫去衣褲,先指侵後再強迫口交,最後更強制性交得逞。女同事不甘受辱,翌日前往驗傷並提告。檢方18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8歲的陳姓男子在桃園市蘆竹區租屋居住,今年2月22日凌晨1時許,打電話給女同事請其幫忙買宵夜,女同事買了宵夜後送到陳男租屋處,2人閒聊半小時後欲離去,陳男開口要求留下來過夜,但遭女同事回絕,陳男竟強拉女同事上床強脫其衣物,先以手指指侵,再強迫女同事為其口交,最後更硬上性侵得逞。
女同事隔日到醫院驗傷提告,醫院診斷出女子遭強制性交後遺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併發憂鬱症之事實,陳男也多次傳LINE給女同事希望私下和解。陳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根據受害女方提出驗傷單與LINE對話截圖等證據,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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