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18日凌晨發生一起虐狗事件,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將飼養的狗綁在後面拖行,讓狗狗在後頭追著跑,導致牠腳掌都磨破皮流血,路人見狀趕緊上前阻止並將狗狗送醫,但仍搶救無效身亡。台南市警方接獲報案會同動保人士共同處理,依動保法將男子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許多民眾也聚集到台南市警一分局東門所關心,經警員說明依法查處勸導驅離後才離去。
▲男子騎乘腳踏車拖著狗狗跑,導致牠腳掌破皮流血,熱衰竭身亡。(圖/記者林悅翻攝)
目擊的吳姓男子指出,「行經台南市中華路時,看見一名騎士『騎車拖自己的狗跑』,導致狗狗四肢破皮、流血,甚至還跑到吐血,責備他還死不認錯說那是他自己的狗,我們強制送狗到醫院狗狗失血過多休克搶救中,他想紅就讓他紅,大家分享出去,搶救無效狗狗過世了。」
▲冷血飼主騎車拖著狗在路上跑,導致狗狗四肢流血。(圖/Facebook/吳姓網友)
從影片中可見,地板上全是血,狗狗的腳掌都已紅腫流血,趴在地上喘息,看起來相當痛苦。原PO憤怒質疑,「你養的狗就能這樣嗎?」沒想到飼主卻冷回,「那是我養的狗。」許多民眾看到PO文後都跑到台南市警一分局東門所聚集關心,經一分局警方及動保處人員說明依法查處勸導驅離後離去。
市警一分局副分局長蔣宗志指出,本案依違反動保法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另民眾聚眾部分,因是理性前來關心案情,且勸導後和平離去,並沒有脫序等違反法令行為,警方不予查處,惟如有聚集包圍警局及暴力行為,警方會依刑法等相關法令嚴正執法。
▲現場血跡斑斑。(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網友看了全痛斥飼主,「肉搜他,生命不是讓他這樣糟蹋的」、「太過分了吧,狗狗是無辜的啊」、「換拖他在路上跑,虐狗虐這樣,沒人性」、「正義哥,該出門了,這種人太惡劣了」。
動保處表示,飼主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4款及第6條規定,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違反第5條第2項、第6條或第12條第1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因本案涉及刑事責任,故將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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