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長選舉「韓國瑜讓5萬票」 組頭還沒收錢就被抓…判3個月

▲▼       陳其邁選前之夜      。(圖/攝影中心攝)

▲2018年高雄市長選戰激烈廝殺,地下賭盤也蠢蠢欲動。(圖/資料照/攝影中心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2018年九合一大選中,高雄市長選舉由於陳其邁韓國瑜雙方火熱廝殺,地下賭盤也蠢蠢欲動,當時檢警就接獲左營區一間當鋪經營地下賭盤,共有三種結果供下注,分別是陳勝、韓勝及韓國瑜讓票5萬,高雄地院經審理後,依涉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當鋪負責人張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並易科罰金9萬元,不過當鋪並未收取下注金額,因此不予沒收,全案可再上訴。

檢方表示,張姓男子(30歲)經營當鋪,卻在去年10起擔任組頭開設選舉賭盤,以高雄市長選舉結果作為賭注,共有陳其邁贏、韓國瑜贏、韓國瑜讓票5萬,賠率從1比1至1比0.9不等,贏者賭金依賠率計算,輸者賭金則上繳給張男,除了現場下注外,還可使用LINE下注,從賭盤開設到被查獲前共有14人下注,總金額292萬元,高雄市刑大接獲情資後,在地檢署的指揮下,於九合一大選前3天前往當鋪搜索,當場扣押現金32萬9400元。

檢方訊問後,將張男依涉賭博罪起訴,其餘14名下注的賭客獲緩起訴,張男也承認有開設地下賭盤並擔任組頭,法官審理後,認為他犯行明確,並批評他批評他不思循正途賺取財物,竟還號召多人參加賭盤,有違社會善良秩序及風氣,依涉聚眾賭博罪判處張男3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檢警查扣32萬元現金,張男供稱是當舖的周轉金,選舉賭盤結果是投票後再結算,並未實際收取到賭金,法官認為這筆錢在無法證明賭客已交付賭金下,或是張男有獲利,宣告不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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