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小魔女」賠1.6萬竟強押床上 色大叔喊:想看看你有多能幹

▲廖男捏乳強吻女生,被依強制猥褻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廖男捏乳強吻女生,被依強制猥褻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廖男車子未拉手煞車滑下撞到阿美(化名)的車,用Line聯絡說要拿1萬6000元的支票給她,沒想到廖男以她曾在臉書自稱「小魔女」、「能幹的女人」為由說很想試看看,把阿美強壓在床上,用手隔衣服摸胸部,用嘴巴強吻。還問「我帥不帥」,阿美覺得噁心,奮力掙扎打開窗戶一躍而出,頸部跟背部受傷後提告。

阿美臉上採集到廖男的DNA,法官認為廖男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且未達成和解,依犯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於2018年2月4日車子未拉手煞車滑下撞到阿美的車後,隔日阿美在家睡覺,接到廖男LINE來電,叫她去朋友的店裡拿修車費16000元的支票,廖男在臉書看到阿美在臉書與姊妹互動時,自稱「小魔女」、「能幹的女人」,兩人約在倉庫內取支票,沒想到廖男竟伸魔掌,將她壓在床上強吻,無視阿美的手腳抵抗,還將手伸進外套內,隔著衣服亂摸她胸部,等到廖男動作停止後,阿美立即打開窗戶,一躍而出,回家之後,阿美一直哭,她母親
逼問後才知遭到廖男強吻摸乳猥褻,家人帶她去驗傷,手部受傷、右肩、後頸、下背疼痛。

阿美見面完畢返家後之同日15時36分許,即以LINE向被告表示:「叔叔你真的太過分了」、「真的不能原諒」、「你怎麼可以這樣」、「我是否該告訴我的家人你剛剛的行為」、「你一定要搞到身敗名裂嗎!你不做人我還要做人」等語,廖男則以「你在買(按:應為賣之誤)身嗎。」一語回應,加上阿美臉上驗出廖男DNA,才去報警,揭發廖男罪行。

法官審酌後認為廖男不知自我約束,並應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竟為逞一己淫慾,而對告訴人為強制猥褻行為,致告訴人身心受創,且考量其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取得告訴人之原諒,當不宜輕縱,量處其刑。

【其他新聞】

低壓帶+熱對流 19縣市豪大雨特報!南高屏「大雷雨警戒」

西南風持續增強!高屏、台東防超大豪雨 一張圖看雨怎麼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