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挪用收銀機內的現金4130元,最後要付出38萬的代價。(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黃男任職於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停車場管理員一職,因挪用收銀機內的現金17次共4130元遭到法辦。由於院方與黃男對於和解金額差異過大,始終無法和解,最後,黃男捐出20萬做為院方急難救助基金,而法官也考量黃男犯後態度及家庭狀況,依業務侵占罪,累犯,判黃男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
台大醫院新竹分院一名約聘的停車場收費員黃姓男子,見醫院停車管理鬆散,心生貪念,2017年8月到10月間,偷偷收走了停車場內收銀機內的錢,17次共4130元挪做個人私用,事後院方發現黃男私下取消停車場交易次數過高,行跡詭異,經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黃男私吞公款的惡行。黃男發現侵佔公款曝光,經台大新竹分院調查時坦承,遭到醫院送辦。
黃男向法官坦承全部犯行。法官審酌,黃男曾犯酒駕公危案,遭判刑3個月,且還在苗栗家樂福連續偷洋酒、肉乾等前科素行,遭判拘役,素行前科不良,但他未能謹守分際,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利用其擔任收費員職務之便,多次將其收取之停車費擅自挪作私用,導致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財務損失,應予非難。
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試著與台大新竹分院洽談和解,因雙方金額落差過大,無法和解,事後他捐了20萬元給台大新竹醫院新竹分院急難救助帳戶,審酌其犯後態度及家庭狀況,因此依業務侵占罪,累犯,判黃男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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