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女分手翻臉!誣控前男友竊「200元儲值卡」 判決出爐G了…慘賠350倍

手機,講電話,滑手機,低頭族,等人,咖啡廳(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陳女分手後誣指前男友竊走價值約200多元的咖啡儲值卡。(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莊智勝/屏東報導

分手後撕破臉鬧上法院!屏東一名陳姓女子106年間與公司經理黃男交往,還曾贈送咖啡儲值卡給黃男,豈料事後2人分手,陳女挾怨報復,在臉書開直播誣衊黃男竊走價值約200多元的儲值卡,還稱其是劈腿慣犯,陳父也按讚附和,害得黃男在公司受人指指點點,事後更因此離職。黃男不甘人格受辱,憤而提出告訴。屏東地院日前審理後,判決陳姓父女應賠償共新台幣7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聲明1日。

判決書指出,陳女與黃男原為同公司主管、下屬關係,但2人互有好感,106年間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該年5月,2人一同到墾丁出遊,期間陳女還拿出價值約200多元的咖啡儲值卡贈與黃男,而黃男之後又將該張儲值卡再轉贈胞姊。

在2人感情破裂分手後,陳女心有不甘,控訴黃男及其胞姊涉嫌竊盜、侵占該張咖啡儲值卡,還對此提出告訴。但經檢方偵辦後,認定該卡為陳女所贈與,黃姓姊弟罪證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結果出爐後,陳女仍不罷休,還在個人臉書公開痛批黃男及其胞姊,「貪心啊!貪別人薪水、貪隨行卡(咖啡儲值卡),還買了新車呢!」「現在還偷我東西,會不會太扯?」「慣性劈腿的人,真的狗改不了吃屎!」陳父也到女兒臉書按讚,並附和「黃XX是公司主管,盜取員工儲值卡給家人冒用,真是有夠可惡!」「他們的經理黃XX竊取員工東西,還轉給他姊姊黃XX使用,可惡!」

陳女的不實指控曝光後立即在臉書上迅速發酵,對黃姓姊弟影響甚鉅,黃男還因此遭到公司內同事、同業指指點點,並影響上司對他觀感、評價,黃男精神痛苦、不堪其擾,最後只好選擇離職,姊弟倆憤而提起告訴,向陳姓父女求償50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陳女針對竊盜案件提出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後現仍為偵查中案件,但查閱不起訴書後,難以認定黃姓姊弟有犯行意圖,因此最後判決陳姓父女敗訴,陳女須賠償黃男新台幣3萬元、黃姊新台幣2萬元,陳父也須賠償黃姓姊弟各1萬元,合併共7萬元;此外,父女二人還得在臉書上發佈道歉聲明,並設定為公開刊登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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