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2017年間借住堂弟桃園市租屋處,竟趁堂弟收假回部隊性侵其女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台中吳姓男子於2017年6月間借住堂弟與其女友租屋處,當晚服役中的堂弟收假回部隊,吳男與堂弟女友同住一房,半夜時,吳男佯稱睡不著想上床睡,後來更得寸進尺說想抱著女子睡,女子極力掙扎反抗,但仍遭吳男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女子向男友哭訴遭堂哥性侵。案經地檢署以強制性交罪起訴,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於2017年6月間從台中北上想借住堂弟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租屋處,堂弟好心收留堂哥借住,6月11日晚間,還在服役中的堂弟收假返回部隊,吳男則睡在地板上,但吳男一下躺在沙發、一下又睡在地板上,向睡在床上堂弟女友詢問「可否上床睡?」
堂弟女友好心讓吳上床睡,2人在分別睡在床鋪兩邊,但半夜時,吳男突然翻身緊抱女子上下其手,女子被驚醒後哭喊「不要」,還以腳踢吳男,但色慾薰心下,吳男強將女子衣物脫掉,指侵後再強迫女子為其口交,最後還硬上性侵得逞。
案發後,堂弟女友向女性友人傳LINE說遭堂哥性侵,擔心被男友知道不知如何面對?隔日到部隊會面男友時被察覺心情有異樣,女子遂向男友哭訴遭堂哥性侵,隨後決定到醫院驗傷提告。
檢方偵訊時,吳男辯稱在進行性行為與口交時,女子沒有說不要,也沒有說不行,更沒有用手指性侵之事,事後雙方還以LINE相互溝通。女子則堅稱,事後用LINE確認其是否還在租屋處,是擔心吳男還在屋內,害怕與其獨處再次受害;檢方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害女子其男友好意同意吳男在其等租屋處借住、留宿,然被告為圖滿足自己性慾,以強暴方式對女子強制性交,顯未能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女子心理創傷甚鉅,且吳男犯後猶否認犯行,飾詞圖卸,尚乏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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