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中生制服解禁,3年後,國中小學生制度也將跟進。(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嚴謹的學生服儀規定即將走入歷史,繼3年前高中生服儀解禁後,國中小的同學也將嚐到解禁後的自由。教育部正在研訂相關規範,未來從國小到高中,服儀都不再算是「管教」事項,學校也不能以學生違反服儀規定為理由懲處;規範最快於108學年上路。
教育部2016年宣布,9月開放全國公私立高中生自由選擇混搭制服、運動服上下學,且不能被學校依違反規定懲處。多數學生對此表示肯定,畢竟許多私校仍以體罰懲處服儀不整的學生,希望能比照大學自由穿著,而學生們當時就希望規定能放寬到中小學。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教育部新訂國中服儀原則草案中,各國中應設「服裝儀容委員會」,而且學生自行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應占全體委員總額「4分之1以上」。草案也明確指出,委員會必須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等民主參與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共同訂定服儀規定,保障學生的身體自主權。
因此未來國中小的學生們,除了重要活動、體育課及實驗課等外,能夠自由混搭制服和運動服,或穿學校認可的班服、社服。但必須注意,學生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打赤腳或穿拖鞋,而學校也不能限制髮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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