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母(右)與謝弟(左),最後只找到謝女的一罈骨灰,他們將骨灰罈帶回越南落葉歸根。(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位越南籍阮女,為了尋找嫁來台灣卻以失蹤3年的女兒,拿出房子抵押借錢偷渡來台,只因苦尋不著,最後只好向海巡署自首,並在海巡署的幫助下才在海巡署無名屍資料庫找到女兒。死者的骨骸在弟弟的陪同下先返回越南,阮女則因偷渡,繼續留在台灣面對審判,阮女的悲慘遭遇,也讓法官興起憐憫之心,認為她其情可憫,判免刑也不用罰錢。
越南籍27歲的謝姓女子嫁來台灣7年,婚後與丈夫住在台北,兩人共同撫養1女,丈夫婚後經常要求妻子賺錢給他花用,謝女為滿足丈夫需求,曾請越南娘家「贊助」生活費10餘萬元。3年前謝女開始失去聯繫,原本與她密切聯絡的媽媽再也沒有接到她的電話,丈夫更將她通報為失蹤人口。
謝女的母親阮女在越南非常思念女兒,由於阮女過去曾來台灣幫女兒做月子,因捨不得女兒遠嫁他鄉,一個人在異地沒人照顧,所以因逾期居留而被遣返回越南、3年內不得申請來台。阮女迫切想見到女兒,擔心女兒不測,只好鋌而走險,她拿出越南房子貸款,花了近21萬元獲得偷渡機會,阮女2017年底先到中國福建後,2018年元月初再搭漁船偷渡來台灣,與在台灣念書的兒子會合,母子倆人共同尋找失蹤3年的女兒。
▲謝女失聯3年,謝母心急如焚,最後只好將房產抵押,偷渡來台尋找女兒。(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阮女與子2人怎麼找都沒有線索,女兒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沒半點影子,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最後找了一年仍沒辦法,阮女只好豁出去向花蓮海巡隊自首,希望經由公部門找到女兒,她透過翻譯邊哭邊說「幫我找到女兒,這是我來台灣的希望」,請求海巡署協助完成她的心願,她說,「就算女兒真的死了,也不希望死得不明不白」。由於阮女是偷渡客,海巡署也依規定先將她移送新竹收容所暫時收容。
花蓮海巡隊花了2個月的時間,發現3年前於淡水河畔曾有具無名屍,因遲遲未有人認領而被火化,經蘆洲分局警方聯繫,比對DNA後,確認該具無名屍就是阮的女兒謝女。海巡隊告知阮女時,她當場痛哭失聲,在場的人員也都覺得非常心酸,阮女還要求在台念書的兒子,幫姐姐將骨灰帶回越南故鄉。
由於謝女家境清苦,弟弟也沒有多餘的錢回越南,花蓮海巡隊員為了幫助一家人團聚,還熱心集資3萬5千元幫他買機票,2019年3月初謝女的骨灰終於在弟弟的陪同回到家鄉,落葉歸根。
阮女因偷渡案遭法辦,因此案仍在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她被收容在新竹收容所,無法與兒子、女兒一起返家。她也向法官坦承,女兒失蹤3年,為了找女兒,才不惜偷渡來台,雖然最後找到的是一壇骨灰,但她不後悔。
法官認為,阮女非法偷渡來台,造成潛在社會治安問題,應予責難,但念及她自首,在台也沒犯罪,考量她曾逾期居留,導致無法以合法管道進入台灣,只因為了找失蹤3年的女兒,才會偷渡,惡性不高,而犯未經許可入國罪是3年以下有期徒,只是情輕法重,雖依法減刑仍嫌過重,因此認定她確有憫怒之處,因此宣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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