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明滿祥38號」印尼籍漁工砍殺同胞丟入海中,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3年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籍漁船「明滿祥38號」印尼籍漁工兼廚工哈尼姆,與同國籍的哈里揚托因細故發生口角,持船上菜刀砍殺哈里揚托後丟入海中死亡;屏東地方法院以他犯後有悔意,依殺人罪判處有期期徒13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說,哈尼姆和哈里揚托兩人均為印尼籍漁工;2017年8月6日,經由境外僱傭方式,從香港登上東港籍「明滿祥38號漁船」,該船當時由台籍辜姓男子擔任船長。
「明滿祥38號漁船」於同年8月3日從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受檢出港,以從事遠洋捕撈作業,哈尼姆是該船上漁工兼廚師;哈里揚托是漁工,兩人在漁船工作期間,因工作勞逸分配不均素有嫌隙。
2018年5月17日下午11時許,行經美屬關島東北方530海浬處時,哈里揚托在漁船後甲板廚房欲料理食物,適哈尼姆欲準備船員餐食,雙方因廚房使用情事發生口角爭執。哈里揚托先持廚房用刀攻擊哈尼姆,哈尼姆搶奪該菜刀受傷,憤而持該把菜刀追砍哈里揚托,哈里揚托逃跑,最後被砍成重傷,被哈尼姆丟入海中死亡,並清洗船上血跡。
辜姓船長翌日下午2 時許,因未見哈里揚托行蹤,詢問船上漁工,漁工們均表示應詢問哈尼姆,始知哈里揚托被丟入海中訊息,並通報漁業署轉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出動船艦前往搜救,惟未找到哈里揚托。漁船入港後採集船上血跡和哈里揚托的父親血液做比對,確定是哈里揚托。檢方獲報主動偵辦依殺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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