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智慧財產法院已判決頂新屏東廠所涉大統長基混油品案無罪確定。(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2013年間陸續發生多起油品食安事件,其中頂新製油先後被捲入大統長基公司橄欖油混攙案、越南大幸福原料油案,董事長魏應充更因此在2014年被媒體票選為「十大惡人」之首,不過6月28日智慧財產法院已判決頂新屏東廠所涉大統長基混油品案無罪確定,週刊昨報導案件最新進度也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頂新製油很無辜、也有網友持不同看法。
根據週刊報導,上月28日智慧財產法院已判決頂新屏東廠所涉大統長基混油品案無罪確定,其中的關鍵原因包含董事長魏應充的確曾在公司內部會議明確要求提升購油品質,法官據此認定,頂新公司並未有低價購買不合格原料以降低成本的壓力,加上是以市價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原料油,價格與市場行情相當,雖然買到攙有銅葉綠素的混油,但並非明知故犯,因此判決全案無罪確定。
頂新律師團對此表示,終於有法官正面看待查扣在案的證據,讓人感到欣慰,認為全案有機會爭取公平審判,因為另一件頂新彰化廠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油案,檢調搜索時同樣查扣到類似的會議記錄,也看到購油價格跟一般市價一樣,去年二審卻仍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讓他們非常無奈。
另外,頂新製油內部也認為,當初是大統長基將低價油混攙於橄欖油,連衛福部與經濟部工業局案發前多次抽查其油品,都未發現異狀;向其購油的頂新製油、台糖及福懋公司都是受害者,但是大統長基疑為規避頂新製油提出鉅額賠償,謊稱頂新製油購買該油品時已知情,導致頂新製油從受害者變成消費者眼中的黑心企業,才會衍生社會大眾對頂新製油的連串誤解與偏見。
週刊也取得頂新遭檢調搜索查扣的會議記錄,內容可見魏應充在「糧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中,明確要求幹部溯源管理,「前往供應商工廠/原料產地進行為期三天之訪廠考察,由研發、品保相關部門詳細了解供應商製程並確認品質無虞後,再由採購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頂新律師團認為,魏應充在採購源頭已要求員工對產品原料加強把關,且頂新公司當初是以以較高關稅的食品原料名目報關且經衛福部抽驗合格發給輸入許可證之後才進口,最後的成品油也符合國家標準,檢察官卻以不明確的越南文件及錯誤的化驗數值推論,指控頂新公司進口不能供人體食用的原料油,在採證過程中已有嚴重瑕疵,頂新律師團已針對爭議點提出上訴。
此報導昨也在網路引起上百名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無罪推定原則很重要,也有網友說「大統長基案過了好幾年才判無罪、頂新有夠可憐」、「(越南油案)二審的法官是不是恐龍啊」、「檢察官根本舉證不足」等,但也有網友不認同、認為官司會贏是因為律師團太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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