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就讀大學一年級的阿勳(化名)在2018年間與未滿14歲的女友小茜(化名)發生兩次性關係,沒想到對方因此懷孕,他也被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到小茜表明不願提告,求情稱「我們還是男女朋友」,加上事後阿勳也獲得女方家屬諒解,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還得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小茜懷孕,父親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勳明知小茜未滿14歲,先是在2018年1月於某摩鐵內徵得同意,雙方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接著又在同年9月於住處房間二度發生性關係,沒想到之後女友因此懷孕,兩人偷嚐禁果的事也露了餡。
小茜的父親起初無法諒解,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但小茜向法官表明,自己並不願意對男友提告,「我們彼此還是男女朋友」。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勳的行為的確影響到女友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甚至造成家庭困擾,本非不得嚴懲,但考量到他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犯案時才19歲,顯然是因為年輕識淺、自制力不足才會闖禍。
▲小茜替阿勳求情,認為兩人還是男女朋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無關)
法官表示,由於阿勳接受偵訊時皆坦承犯行,態度相當配合,小茜的父親後來也選擇原諒,希望司法能給年輕人一個機會,相信經過這次的事件,他也應該知所警惕,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
此外,法官審酌阿勳是因為守法觀念薄弱才會觸法,為確保他能記取教訓,同時建立尊重法治的正確觀念,除了宣告緩刑外,還得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確實輔導改過,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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