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魏姓男子邀朋友到家中看小狗,趁獨處時對她強制性交。(示意圖/CFP)
記者黃苑瑜/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魏姓男子邀約友人小芸(化名)到家中看小狗,竟趁獨處時對她強制性交。苗栗地檢署將魏男起訴,但經苗栗地院審理認為,小芸在案發後還傳訊息給魏男前往酒吧接送她,與一般遭受侵犯的被害人態度不大相同,和審理時所稱對魏男心生恐懼有所出入,難以證明魏男有強制性交,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魏男在2018年6月14日載小芸回住處性侵。然而魏男指出,當時原本要載小芸回家但遭拒絕,對方反而願意跟他回家看小狗,後來2人就在床上嬉鬧曖昧,過程中對方都沒有抗拒,而幫她脫吊帶褲時,拉鍊位置都是小芸告知的。
對此小芸指出,到了魏男家中,對方只穿著內褲突然將她撲倒在床上並躺在旁邊,不停親吻胸部、脖子和嘴,即使她一直抗拒也沒用,且雙手都被魏男抓住動不了,遭對方強制性侵。
不過法官發現,小芸當時其實有求援的機會卻未對外求救,且2人的對話訊息談到「我真的覺得剛剛我們做那檔事我真的很對不起阿O(小芸男友)、他一定也要一個交代」等文字。由此可見,小芸僅擔心如何給男友交代,對魏男並沒有任何責難。
更離譜的是,小芸之後前往酒吧還傳訊息給魏男要求接送她,與遭受性侵的被害人反應差異過大,難認她被強制性交。苗栗地院法官因此判魏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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