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姓男子2017在桃園陸軍砲兵服役時,三度在營區竊取同袍現金物品遭軍方送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湯姓男子於2017年在桃園市陸軍某砲兵指揮部服役時,三度趁同袍睡覺或不注意之際竊取現金、行動電源等物品,後遭同袍發現斥責才歸還,因連續伸出三隻手惡行被長官查知,移送桃園憲兵隊偵辦;檢方偵訊時,湯坦承犯行,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在營區竊盜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4歲的湯姓男子於2017年在桃園市中壢區某砲兵指揮部防空營以志願役上等兵服役,遭指控於同年6月間在營區趁同袍不注意時竊取現金1000元與行動電源(價值1000元)1個;同年10月6日深夜11時30分許在營區寢室內竊取水壺1個(價值100元);同年12月某日晚間在營區寢室內竊取同袍行動電源(價值1100元),案經同袍察覺後向連上長官反映。
由於湯男三度在營區寢室下手行竊,部隊長官將湯移送桃園憲兵隊,憲兵隊再移送桃檢偵辦,湯男則已於2018年5月退伍。檢方偵訊時,湯男坦承行竊等犯行,但辯稱事後都已歸還同袍;檢方認為,湯男雖已退伍,但犯案時仍具現役軍人身分,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在營區竊盜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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