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洛身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卻在華航空服員罷工活動後遭到無預警調職。(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洪靖宜、陳韻如/高雄報導
工會抗爭卻被開刀?2017年底有多位華航工會幹部因參加罷工活動後遭到懲處,其中工會理事潘家洛因罹患蕁麻疹,向公司申請收餐時配戴手套,但卻被以「戴手套收餐」等7大罪狀,無預警的由空服調職到大夜班地勤。潘男不服調職,申請裁決,勞動部也要求華航收回調職令,但華航不願意,並陸續提出行政、民事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華航敗訴,而民事部分,法官認為華航以不實或誇大的情節追溯潘男的工作評價,逾越了合理性跟比例原則,因此也判華航敗訴。
工會理事潘家洛因身患蕁麻疹,向公司申請收餐時配戴手套,日前卻被以「戴手套收餐」由空服調職到大夜班地勤,他表示,被調到大夜班地勤後,「每天看到小孩的時間只有早上載他去上學的40分鐘」,這樣的調動根本無法讓他兼顧小孩的教育及照護,認為這是公司對他參加罷工活動的報復,因此申請裁決。
勞動部事後也認定華航打壓工會幹部,要求華航收回調職令,但華航不服,也提出行政及民事訴訟,還列出潘男7大罪狀,拒絕收回調職令。
華航主張,潘男2015年1月間曾遭同事反映涉及職場性騷擾。隔年2月、9月又被指控不聽管理指揮、不遵守安全規範;2017年3月又不遵守空艙組員不得配套手套執勤的規範,執意戴手套執勤,且於主管詢問有無醫師證明時,更拒絕出示證明文件,完全無視公司規範與客艙經理的管理,另外,2017年7月間又未依規定請假、不聽從客艙經理指揮監督等,在在顯示他已不適任空服員工作。
華航還主張,潘男罹患蕁麻疹顯示他已不適合繼續再擔任空服員的工作,且為保護旅客以及他的手不健康,因此不得不進行職務上的調整,且還是對他進行迴避資遣型調動,將他調任為高雄貨運部的貨運管制員,職等及薪資都沒有影響,甚至也沒有影響到他的家庭生活,更沒有妨礙他參加任何工會活動,認為這次調職是有必要性且並無違法。
法院審理時,針對戴手套事件調查,發現潘男在2017年9月依照醫囑指示「建議配戴手套以隔絕過敏原」,提出戴手套值勤的要求,但卻遭到公司拒絕,甚至還質問,「是否已知道過敏原為何?是否存在於飛機客艙?」要求潘男提出於工作時發生的證明,明顯是處處刁難。
此外,法官還調查華航所列的7大罪狀,發現有3項距離調職評議會召開已超過1年之久,且當時華航並沒有對他做出任何調職或是其他懲處,甚至在105年度的考績還是甲等,「原告反而拖了一年半,等被告擔任工會幹部後,與原告勞資緊張關係之後,再來翻此舊帳,更見原告之動機非純。」因此判決潘男的調職應為無效,華航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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