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邱男外遇離婚單身女子阿娟,邱男侵入阿娟的汽車內,被阿娟的兒子爆打。(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已婚的邱男外遇離婚單身女子阿娟,邱男不顧阿娟提分手,硬將她帶往汽車旅館施暴性侵,一個月後又尾隨阿娟,侵入阿娟的汽車內,直到被阿娟的兒子爆打後才狼狽離開。邱男向法官坦承施暴、性侵,事後也賠償阿娟30萬元,獲得諒解。合議庭法官認為,邱男的犯罪情節是情輕法重,若依強制性交罪最低刑度量處仍嫌太重,依刑法59條減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8個月,強制罪3個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已婚的邱姓男子(化名)2017年間與單身女阿娟(化名)產生婚外情,兩人經常相約開房打炮,後來阿娟卻提出分手遭到邱男拒絕。12月間某天早上,邱男與阿娟相約談判分手,但阿娟上車後,邱男竟將車子從新竹直接開往宜蘭,最後進入一家汽車旅館。
邱男不顧阿娟抗拒,應將她拉進房內,阿娟不想配合對方求歡,邱男竟呼阿娟巴掌、抓她撞牆還掐住阿娟的脖子,讓她頭、頸受傷,邱男粗魯暴力,連阿娟的胸部佈滿瘀青,阿娟無力反抗,最終被性侵得逞。邱男「教訓」完阿娟後,才載她回新竹。阿娟不甘受辱,驗傷報警處理。
距離宜蘭汽車旅館施暴一個多月,邱男埋伏在阿娟家,趁著她接送兒子下車買早餐的空檔,打開車門直接坐進副駕駛座,阿娟苦求他趕快離開,怕被兒子看見,邱男仍不為所動。後來兒子果然見到邱男,兩人發生激烈扭打,邱男不敵兒子,落荒而逃。阿娟則再加告邱男涉強制罪。
邱男坦承施暴、性侵犯行,事後也賠償阿娟30萬元,獲得諒解。法官審酌,邱男因一時衝動,未能尊重阿娟意願而性侵行為,固有不該,只是2人曾是男女朋友,且案發後2人仍有互相傳送訊息及共同外出用餐等,加上阿娟也親自到庭與邱當庭和解,獲得原諒。合議庭法官認,邱男的犯罪情節是情輕法重,若依強制性交罪最低刑度量處仍嫌太重,依刑法59條減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8個月,強制罪3個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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