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姓男子騎單車看到女騎士經過,佯稱遭對方撞傷要求賠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黃苑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顏姓男子動歪腦筋敲詐小錢,騎單車藉口被女騎士擦撞受傷,詐騙347元得逞,而後又再次以相同手法敲詐另名女騎士,但對方察覺有異拒給錢,顏男竟惱羞成怒痛打對方,造成她後頸挫傷,事後遭警方逮補。高雄地院將顏男依涉犯詐欺、傷害等罪判處9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需繳27萬元。
判決指出,顏姓男子於2018年7月16日晚間6時許,騎腳踏車行經前鎮區復興國小前的人行道,看到一名女子騎機車經過,竟生起詐欺取財念頭,佯稱遭到對方擦撞並要求賠償,洪女受到驚嚇,當場交付347元給顏男。
事隔一個禮拜,顏男同樣於復興國小人行道前,看見一名女騎士行經該處,又以同樣手法佯稱遭對方撞傷;不過,受害的羅女感到有疑慮拒不給付,並撥打電話給家人求助,沒想到顏男竟突然暴怒痛毆對方,導致羅女後頸挫傷併左尺神經挫傷。
案經受害的洪、羅女報警處理,前鎮警分局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顏男涉嫌製造假車禍詐財。法院審理時,顏男坦承以假車禍行詐及打傷羅女等犯行,法官依傷害、詐欺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9月,如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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