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柳男因追求女子不成,竟到對方住家噴漆洩憤。(示意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記者孫于珊/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2歲柳姓男子2018年4月23日,因被喜歡的黃姓女子發好人卡,竟憤而持噴漆深夜到黃女住處破壞!於是黃女父親向鳳山警分局報案提告,這名莽漢被高雄地院一審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為3萬元,全案可上訴。
裁判書指出,柳男因追求黃女未果,竟萌生歹念,於當晚11時許,自備黃色噴漆,在黃女住處的大門及小門上,漆出「無情,有報應」等字樣,藉此宣洩不滿,致使黃家門的外形美觀遭受毀損,事後黃女父親決定讓柳男吃上官司。
法官認為,柳男為智識健全的成年人,僅因感情糾紛,竟前往黃女住處噴漆宣洩報復,漠視他人財產法益,欠缺法治觀念,且事後未賠償黃女損害,不過柳男有坦承犯行,因此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柳男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為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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