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訂購無上限!吳宗憲「揪團」有跟長官報告 檢依2貪汙罪偵辦…最重判無期

▲▼私菸風波,吳宗憲上銬。(圖/記者宋良義攝)

▲私菸風波,吳宗憲上銬。(圖/記者宋良義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安私菸案,在取得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手中的團購名單,並前往華航調閱相關訂貨明細後勾稽、比對,確認私菸案例年團購流程與承辦人員後隨即秘密偵訊團購人,查出當初團購前吳宗憲曾跟「長官報告」,不排除有國安高層涉案,最快今天將約談華航人員追查圖利弊端。

據了解,北檢在私菸案發後首周,就已取得國安局少校吳宗憲隨身攜帶的團購名單,隨後又到吳宗憲和遭收押的國安局少校張恒嘉位於總統官邸旁寢室,取得2人個人留存電磁紀錄,掌握到歷年總統專機出訪時,國安與華航接洽團購免稅品對口人員及團購名單。

▲國安局少校張恒嘉涉私菸案,被收押至今1個禮拜。(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張恒嘉、吳宗憲接受偵訊時,對於團購是否有跟「長官報告」,對此2人未否認,吳宗憲甚至在團購前宣稱「訂購無上限」,引爆知情人士的訂購熱潮、訂單一再追加。由於訂購踴躍,吳宗憲甚至只能順手在便條紙上記錄數量。

檢方搜索宿舍時也找到2人寫著「上百條菸」的便條紙,而且字跡潦草,可見當時情況緊急。檢調將持續追查,預計今約談華航人員追查圖利弊端,也不排除國安高層涉案。

另外,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調偵辦私菸案目前擬定2種貪汙罪,分別是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前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