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參加香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後,44人被控涉嫌暴動罪、1人被加控襲警罪,1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30日晚間千人包圍葵涌警署,造成警民衝突。此案今(31)日早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外一早開始就聚集聲援民眾。
▲香港民眾於法院外聲援參加遊行被捕人士。(圖/路透社)
綜合港媒報導,28日上環遊行後拘捕49人,分別為32男17女,年齡於16至41歲之間。警方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控告44人暴動罪,其中1名被控暴動罪的33歲男子被加控一項襲警罪,另外1名24歲男學生則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警棍。
此案今日上午9時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開庭,早上8時許陸續有被檢控人士到場,部分人戴上口罩。現場支持者大喊「加油,林鄭下台,釋放義士」、「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標語聲援,現場聚集超過百人。
裁判官開庭後表示,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均不可離港,居住在指定地址,須遵守宵禁令,及一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由於被告人數眾多,現暫定案件皆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但稍後有機會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許多市民前來旁聽,但由於人數眾多,庭上公眾席和記者席在8時許已經爆滿,接近開庭時現場下起大雨,聲援人士撐起雨傘,部分人走到大樓暫避,但人潮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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