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受託接送友人之女上下課,沒想到他卻將車停放停車場摸女童胸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戴若涵/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女子託友人賴姓男子開車接送女兒雯雯(化名)上下課,但賴男見有機可趁,竟在車上對年僅9歲的雯雯伸出鹹豬手撫摸胸部。新竹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但考量雙方已和解,雯雯也逐漸淡忘此事,決定給予他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賴男與雯雯的母親是朋友關係,2017年9月受託於每週一上午、週五下午開車接送雯雯往返住處及學校,沒想到賴男2017年12月某周一上午,竟然趁著送雯雯上學途中,將車停在停車場,不顧雯雯拒絕,出手撫摸她的胸部;食髓知味的賴男,事隔短短1個月,又如法炮製再度出手摸胸得逞。
事後雯雯老師察覺不對勁,趕緊報警處理。雯雯在偵訊時表示,「叔叔都會直接隔著衣服摸我胸部,不會摸我其他身體部位,我不喜歡被摸,我有大叫,叔叔就會停下來」;而賴男則在法院審理及偵訊時坦承犯行。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賴男明明知道雯雯年紀尚幼,竟然為了滿足一己私慾,2度強制猥褻雯雯,無論犯罪動機、目的或手段都不可取,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雯雯母女倆達成和解,雯雯也已淡忘此事,最後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學生妹傳密語:要不要晨操? 田徑教練奔訓導處「前後忘情衝刺」:乖乖吃O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