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人權價值!內政部:即日起放寬兩岸探親資格

▲新法施行首日,已有陸籍新住民朋友迫不及待送件。(圖/內政部提供)

▲新法施行首日,已有陸籍新住民朋友迫不及待送件。(圖/內政部提供)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31日臨時發出聲明指出「鑒於當前兩岸關係,決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暫停47個城市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試點」。相較陸方的限縮態度,內政部次長陳宗彥1日宣布,即日起,放寬陸配親屬來台短期探親的資格,例如原限台灣人民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台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包含大嫂、孫媳婦、姐夫等也能探親,展現我方與中國大陸不同的人權價值。

陳宗彥表示,中國大陸專斷暫停來台自由行,凸顯中國人民沒有自由旅行的權益,我國對於各國或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均一視同仁,敞開雙臂正面看待,這次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是以強化人權為考量,歷時近4年研議,並落實兩公約的精神,針對兩岸探親的家庭倫常需求予以調整。

除了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外,中央這次也鬆綁外國優秀人才的大陸親屬探親或隨行團聚資格,以及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港澳政府駐台人員的家庭團聚權等,期望能提升大陸配偶的生活權益,以符合人倫親情探視的需求。

這次修法,同步考量醫美健檢所需期間3個月即已足夠,故將入境證件效期從6個月,修正為3個月,以強化入出境管理機制,衡平社會安全。

對於保證人部分,則採寬嚴並濟的方式,除加強要求保證人須確保大陸人士依限離境外,若保證人已與前任陸配離婚,且經通報行方不明已逾7年等情形,則可放寬再擔任現任陸配的保證人,申請來台,以保障家庭團聚。

陳宗彥強調,這次修法幅度較大,為使新法順利上路,移民署已於台北、台中、高雄舉辦說明會,宣傳修法重要訊息,期盼修法促進兩岸正面交流,並強化人流管理機制,兩岸人民往來常態化與安全管控目標。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