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與祥安保代今(1)日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祥安保代的保險代理業務將由台新銀行受讓,台新銀行將概括承受相關業務,目前暫定基準日為今年11月2日。
祥安保代為台新銀行持股87.4%的子公司,主要業務為人身保險代理業務,該公司在20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停止新業務經營,同年9月14日起就停止新案業務招攬,逐步縮減業務規模,並規劃將進行解散清算作業。
台新銀強調,為使既有客戶保單服務不中斷,因此將相關業務讓與台新銀行,保戶權益不會受到影響,同時兼顧祥安保代員工的權益,既有員工將全數留用。
台新銀行已設有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部門,受讓祥安保代業務在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後,原祥安保代的保戶除仍可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提供服務外,也可透過台新銀行多元的客服管道,獲得服務。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