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台中從事房仲業的男子阿彬(化名)被指控對客戶的3歲女兒性騷擾,不僅用手碰觸後頸、背部,還親吻孩子的右臉頰,雖然他辯稱是看女童可愛才會摸頭示好,但一審法官不採信,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日,他不滿上訴,二審仍被駁回。
判決書中提到,受害女童的家長2016年7月間因為想搬離當時的住處,於是請阿彬幫忙另尋承租人,沒想到就在阿彬帶來人看房子準備離去時,突然於一樓樓梯口對3歲的女兒毛手毛腳,不僅以左手碰觸後頸、背部,還靠近親吻右臉頰一下。
▲阿彬聲稱是覺得女童很可愛,才會摸頭示好,但沒有親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彬到案時矢口否認性騷擾並辯稱,他是看女童可愛才會過去摸頭示好,這動作是成年人會有的行為,他並沒有親吻孩子,更沒有性騷擾意圖,「如果因為這樣就被認為有罪,顯然是想騙錢,我已經向客戶提出3次和解,但他們不接受」。
由於阿彬一審被法官判處拘役30日,他不滿提出上訴並表示,原審法官因為他提出和解沒被接受,就認定為態度不好,「我感到很冤枉,對與錯和我高職畢業的學歷並無關連,刑事事件如果以學歷作為審判,並不公正,應該撤銷原判決,改諭知無罪。」
▲女童在事發之後一直很焦慮,至今仍得前往醫院接受治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台中地院二審法官調閱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檢查,發現女童那時候是貼在牆壁旁邊站著,阿彬靠近之後伸手碰觸頸部及背部,接著親吻右臉頰,孩子則立即擦拭自己的右臉頰,並向現場其他人指了指阿彬,顯然是對這樣的舉動感到反感。
法官接著說,女童在案發之後一直呈現焦慮的狀態,甚至出現社交畏懼症,導致情緒發展遲緩,容易對陌生人感到焦慮,目前仍在持續接受治療,這部分都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綜合上述種種證據,最後還是裁定駁回阿彬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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