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見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勤務,竟踩油門加速逃逸。(示意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018年3月開車碰上酒測攔檢,非但沒停車受檢,反倒踩油門逃逸,事後被警方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他不滿挨罰決定提告,辯稱是照警方指示才開走的,並非拒檢,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事證後,駁回他的訴訟,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主張,2018年3月11日凌晨2時45分許他開著BMW行經高雄市博愛路一路、熱河街口中博橋由南向北行駛,下橋過後經過臨檢站,碰上員警以指揮棒示意攔停,他趕緊停靠路旁搖下車窗,員警對內察看後便示意他離開,自己並無拒絕接受酒測而駕車逃逸。
張男更稱,並沒有看見臨檢站設有「執行酒精濃度測試」的告示牌,且執勤警員在他搖下車窗停等時,也沒有主動向他表示,警方正在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要對他進行酒測,並告訴他拒絕的下場,自己也沒有拒測,認為裁處無理由,要求撤銷原處分。
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高雄市交通局提出的警方採證影片等事證後發現,事發時現場有3部警車同時閃著勤務警示燈,還有4名以上警員手持紅色螢光指揮棒,也有三角錐、載明「酒測攔檢」字樣的告示牌。除此之外,當時張男開車行經該路段,稍有停頓後就加速往前,而員警也緊急吹哨,還有員警往車輛方向攔截,因此不採信張男說詞,判他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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