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戴若涵/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51歲的林姓男子4日凌晨12時許,偕同4名友人前往瑞芳區的鼻頭漁港違規潛水。岸巡隊員發現後,立即請5名潛水客上岸說明,林姓男子一行人表示,「不知道不能潛水」,但仍被依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4男1女深夜違規潛水。(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鼻頭安檢所守望人員4日凌晨12時許,發現鼻頭漁港前方海域疑似有民眾違規潛水,隨即通報海巡人員到場了解。
小隊長到現場引導潛水客上岸受檢後,得知5名潛水客身分分別為51歲林男、48歲吳男、37歲連男、30歲蔡男及32歲王女,雖然5人皆表示,「不知道不能潛水」,但由於該處位於鼻頭漁港漁船出入處,早就公告標示禁止潛水等水域活動,以避免潛客遭活動中漁船碰撞或運轉旋漿打傷。
小隊長隨即告知一行人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規,後續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6條之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第二岸巡隊表示,東北角水城水下能見度高,為潛水愛好者慕名之地,但潛水活動有一定的限制與風險,尤其應在安全劃定的水域遊憩才能兼顧休閒與安全,潛客應在活動前瞭解相關規定及評估現場安全情形。
【更多新聞】
見酒測攔檢!BMW男踩油門落跑...下場「繳9萬+吊照」 他瞎辯:警察叫我走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