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一名唐姓男子2016年服義務役時到女友租屋處,竟對女友年僅16歲的妹妹小靜(化名)起了邪念,跨坐到她身上,還強吻唇部、頸部,見到對方激烈反抗才停手,雖然他否認猥褻,但一審仍被判處有期徒刑10月,高等法院日前改判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
▲唐男對女友妹妹伸出狼爪。(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根據判決書,2016年9月唐男到女友租屋處拜訪,女友出門上班後,他竟趁著與女友妹妹小靜單獨相處的機會,對趴在沙發上用iPad的小靜伸出狼爪,他先是跨坐在小靜的身上,壓制對方的行動。
這還沒完,唐男接著又隔著外衣解開小靜的釦子,手伸進小靜的上衣內解開內衣扣子,再將她從沙發抱上床,不顧小靜的推踢,以身體壓制,強吻小靜嘴唇、脖子等處。
過一會後唐男才停手,並向小靜道歉,同時要求她不要告訴女友;小靜一個月後才突然一臉為難、眼眶泛紅告訴姊姊此事,最後通報警方處理。
唐男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犯行,強調當時從後面跨坐在小靜身上、解開內衣扣「都是在玩」,但他的說詞並未被法官採信,一審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歷經幾場訴訟之後,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他雖然沒有獲得小靜的原諒,但事發時沒有讓小靜受有外傷,在小靜激烈反抗後不久,他沒有進一步侵犯,尚能清醒自制,且雙方已以10萬元和解,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緩刑3年,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影/美魔女規定天天「激情交疊」!每餐要吃1000元 實習醫嚇歪提分手:受不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