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李姓大學生因為參加社團認識同校女同學小蘭(化名),並邀請對方擔任自己的英語家教,但他想向對方表白又怕遭拒絕,竟然上網購買號稱是「自白劑」的不明藥物,再加入草莓奶昔讓女方喝下,最後求愛不成,反而被法官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民事方面也得賠償20萬元。
▲小蘭喝下加入自白劑的飲料,意識恍惚到連自行回家都辦不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小蘭在判決書中主張,她答應擔任李男的英語家教,2016年3月20日、同年4月10日約好在校內某大樓8樓的貴賓室進行一對一教學,沒想到對方想和自己交朋友,卻上網花費3600元買來自白劑,還加入草莓奶昔中,她喝下之後出現走路不穩、頭暈、恍惚、記憶缺損等症狀,後來是因為當晚遲遲未返家,父母擔心外出尋找,才在學校附近的餐廳找到精神恍惚的自己。
小蘭隔天隨即被雙親送到醫院治療,驗尿則驗出Benzodiazepine(BENZOD,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這才知道是遭下藥,讓她身心受創、心生畏懼,連原本要攻讀教師檢定考試的計畫也無法繼續下去,整整一年不敢出門,嚴重影響社交、學習以及生活,因此決定提告民事求償30萬元。
▲小蘭的教師夢因此破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刑事方面,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李男不以正常的方式結交朋友,反而使用來路不明的藥物,進而傷害到小蘭的身心健康,一審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出上訴,並主張李男案發之後2年多都未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更沒有當面道過歉,女方至今與人互動仍抱持高度戒心,對人充滿不信任感,嚴重影響社交生活及就業工作,目前還在家中待業,就連和家人互動也與先前有極大的差異,讓父母相當擔憂,希望法官能撤銷原判決,做出更為適當合法的判決。
不過,二審法官認為,李男對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雖然上述行為的確對小蘭的身心造成傷害,但考量到他沒有犯罪前科,犯後態度及素行尚可,衡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因素,原審量刑並未逾越適當性、必要性以及狹義比例性之比例原則,經核並無不當,最後裁定駁回檢方的訴求,維持一審判決。
▲苯二氮平類藥物多用於治療癲癇、抗焦慮,因為服用後有嗜睡等副作用,近年來被有心人士濫用成為犯罪工具之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
至於賠償一事,李男僅表示,自己對小蘭的主張以及內容所提到的行為都沒有異議,只是求償30萬元對他來說實在難以負荷,恐怕沒有辦法全額賠償。民事庭法官衡量雙方經濟能力,最後判他應賠償女方20萬元。
而李男購買的自白劑成分包含苯二氮平類,根據法務部網站公布的資料顯示,這類藥物是目前最常使用的安眠鎮靜藥物,只是它具有成癮性,服用後的副作用包含嗜睡、噁心、嘔吐以及記憶障礙等症狀,使用過量甚至會出現肌肉過度鬆弛及深度睡眠等狀態,因此常被有心人士拿來當作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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