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內第2起!反送中示威者「尖沙咀拆旗桿」 五星旗扔海中

▲▼反送中示威者包圍中聯辦,警方發射催淚彈驅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風波不斷,部分示威者5日「三罷」行動,有人晚間將五星旗丟入海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遊行」風波不斷,有示威者5日晚間7點將尖沙咀海旁的五星旗拆下,丟到海中。據了解,這已是3天內第2起五星旗被丟入海中的事件;有示威者3日將五星旗丟入海中,當時前香港特首梁振英震怒,懸賞港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00萬元),要求各界一同幫忙逮捕「狂徒」。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反送中風波延燒,部分市民5日發起全港「三罷」(罷工、罷課、罷市)及「地鐵不合作運動」等社會運動,在旺角、天水圍等地對港府進行抗議;5日晚間7點左右,有一批身穿黑衣、戴口罩、頭盔的示威者,前往尖沙咀,將當地的五星旗拆下,丟入海中,已是3日來第2起丟五星旗的事件。

▼繼3日發生丟五星旗事件後,5日又有示威者將五星旗丟入海中。(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旺角再遊行3日展開,有示威者將五星旗丟入海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部分市民3日在旺角一帶發起遊行,但有示威者脫離原訂路線,前往尖沙咀、紅磡等地集會,甚至有人將尖沙咀天星碼頭的五星旗拆下,丟入海中。對此,梁振英當天稍晚在臉書發文,「我懸賞港幣100萬元,任何公眾人士向警方提供線索,緝捕今天在天星碼頭將國旗丟入海中的狂徒,一經法庭定罪,可得此賞格。」

梁振英當時提到,應該成立懸賞基金,協助警方緝捕兇手,將侮辱國家、衝擊警察、破壞秩序的狂徒繩之以法。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梁振英懸賞100萬港幣緝兇。(圖/翻攝自梁振英臉書)

▲▼梁振英懸賞100萬港幣緝兇。(圖/翻攝自梁振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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