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市李姓男子2018年3月加入臉書聯誼社團,並以500元為代價將女友小美(化名)下藥迷昏,再交給倪姓網友,自己則躲在床下等待,最後雙雙挨告,分別被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小美事後申請被害犯罪補償40萬元,獲賠30萬元,檢方後續將向李、倪兩人追討這筆賠償金。
李男2018年3月在臉書社團「夫妻情侶單男單女互動聯誼團北部地區聯誼會〈速速開團〉」PO文,內容提到要在新北市尋找一名夠色、年紀大且配合度高的單身男性同樂,因此結識倪姓網友,兩人很聊得來,他甚至將女友睡覺時的裸露照片分享給對方觀賞。
▲小美信任男友喝下飲料,卻險些遭其他人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接著,李男以收取500元清潔費為代價,向倪男提出與女友一起嘿咻的邀請,表明自己會先陪女友睡覺、調情,之後再換倪男上場,完事之後他再回到床上,還強調關著燈不會被發現,「你做完就下床換我,你再悄悄走就好」。
兩人達成協議之後,李男隔日隨即在女友的飲料中加入「FM2」。小美喝下飲料覺得頭暈、意識不清,回房間睡覺卻感覺有人正在爬上床,驚醒後發現對方不是自己的男友,嚇得抓緊衣物大叫「不要」;此時躲在床底下的李男見事情露餡了,急忙爬出來假裝大喊「你是誰」。
▲李男在小美的飲料中下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身為小美的男友,不僅沒有好好照顧、保護對方,竟然還下藥讓他人性侵,導致女友身心受創,加上女方拒絕和解,最後分別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李、倪兩人4年6月以及1年10月有期徒刑。
而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小美另外還有申請性侵犯罪被害補償,最後獲得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檢方後續則會向李男以及倪男兩人追償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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