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燿華電子宜蘭廠(如圖)2017年4死重大工安,總經理、總工安室處長2人獲判無罪。(圖/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燿華電子宜蘭廠2017年6月26日發生4死重大工安慘劇,總公司總工安室胡姓處長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被起訴,許姓總經理違反勞動檢查法被起訴。宜蘭地方法院6日審結,因胡男已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及訓練等職責,而許男因職安署停工處分文義不明確,判2人及公司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7年6月26日上午,燿華電子宜蘭廠員工簡姓、許姓員工,及環工部環二課林姓副工程師林,受環工部環二課許姓課長指派,進行廠區廢水處理廠慢混槽共通管封管作業時,簡男不慎將封管用之管帽掉落至槽內。
同日上午9時許,簡男及許男要進入槽內撿掉落的管帽時,簡男未先架設抽風設備換氣及未檢測氧氣、硫化氫濃度符合標準否,也未配戴安全帶、安全帽、呼吸器及其他必要的防護具的情形下,直接架梯進入槽內。
因簡男撿拾管帽時攪動槽底淤泥,致原融於水的高濃度硫化氫逸散空氣中,簡男吸入高濃度硫化氫而嗆傷昏迷失能,溺入槽內尚未排乾的污水中。
在場的許男、謝男兩員工因事態緊急,也未先架設抽風設備未先檢測氧氣、硫化氫濃度,也未配戴安全帶、安全帽、呼吸器及其他必要的防護具的情形下,先後爬梯進入槽內要救簡男,兩人也吸入高濃度硫化氫而嗆傷昏迷失能,也不幸溺入槽內尚未排乾的污水中。
當時在旁課長許文賢帶領股長謝維恩,也無任何防護要入槽救人,均也嗆傷昏迷失能溺入槽內。控制室的吳姓工程師察覺異狀,向管理高層通報,找來路過賴姓、游姓工程師協助,賴男走進廢水槽也昏厥不醒,游男在槽外受傷。
槽內昏迷的5人雖被緊急救出送醫,僅賴男被救活下來。
▲▼消防員著裝備搶救燿華電子宜蘭廠2017年墜入化學池的工人。(資料照/宜蘭消防局提供,下同)
發生重大工安,總公司總工安室胡姓處長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被起訴,許姓總經理違反勞動檢查法也被起訴。全案宜蘭地方法院6日下午宣判,燿華公司、胡姓處長及許姓總經理全都無罪。
合議庭法官認為,胡姓處長在2016及2017年間,均有已盡他就在職員工,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及訓練的職責,且胡男在總公司辦公,無法同時監督及執行土城廠與宜蘭廠的突發狀況,現場突發事件理應由由各單位現場負責人具體應變,判胡男無罪。
許姓總經理違反勞檢法無罪部分,法官認為,職安署的停工命令,僅限地宜蘭廠事發水槽,非明確記載宜蘭廠全廠區皆不得處理生產流入廢水,停工處分文義不夠明確。
【更多新聞】
►超凶殘!宜縣副議長弟討200萬債務 夥同小弟虐死菜販還滅證
►影/利奇馬北偏…宜蘭閃過風雨「賺到颱風假」!林姿妙:我要去拜天公
►影/夫亂刀砍死妻!死者賣檳榔常有男客搭訕 鄰爆:凶嫌醋勁很大
►影/趁停電搶阿嬤!嫌扯金項鍊失手「3小時遭逮」 嬤驚:要錢講就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