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男子去年陪女友生產時,女友交付金飾一批,事後梁男未歸還且不告而別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梁姓男子去年10月陪陳姓女友到醫院待產,待產前陳女交付價值7000元金飾一批請梁男代為保管,但產後,梁男卻突然搬離兩人同居處且未歸還金飾,陳女多次催討梁男返還金飾,但梁男卻辯稱金飾已放在陳女房間桌上,陳女一怒提告;檢方6日偵結依侵占罪嫌將梁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桃園市24歲的梁姓男子去年10月5日陪陳姓女友在桃園區一家婦產科診所生產,當時曾當著陳母面前將一條金項鍊和2枚金戒指,總值約7000元金飾一批交給梁男代為保管。
但陳女生產後,今年1月間,梁男卻突然搬離2人同居處所,陳女驚覺梁男未歸還代為保管的金飾,陳女多次透過IG社交軟體向梁男催討歸還代為保管的金飾一批,但梁男卻辯稱已歸還,陳女憤而提告梁男侵占。
梁男在偵訊時否認侵佔陳女的金飾,辯稱搬家時已將代為保管的金飾一批放在陳女房間桌上,他並沒有拿陳女金飾,陳女母親則指證,當天回家發現梁男突然將個人物品全部搬走,桌上沒有看到有任何金飾;檢方認為,梁男說已返還金飾,應該當面點清且告知,梁男突然搬離,亦未當面點交清楚,不採信其說詞,依侵占罪嫌將梁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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