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不採信黃男說詞,決定全案不起訴。(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黃姓男子發現老婆外遇,憤而要求對方付出百萬賠償金,事後雙方同意離婚並對此事不再追究,結果他又在李女生下小王的孩子後怒告對方通姦。檢方確認過離婚協議書,認為黃男對李女產子「應有所認識與預見」,不能再事後反悔,決定全案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向檢方指控李女與鍾姓男子通姦,因鍾知李女是有夫之婦,卻在2018年3月到7月,多次和她發生性行為,還讓她在2019年2月9日產下一女。
李女及鍾男不否認發生過性行為,但不認通姦。李女稱,黃男當時請徵信社,早就知道兩人情事,之後離婚時簽得協議書也明確規範不論刑、民事都不再追究,所以才會賠償黃男上百萬,換得徵信社資料,從此兩清。
黃男辯稱不知李女懷孕,且沒仔細注意協議書內容,但說詞難以被檢方採信。檢方認為,鍾、李兩人已在外租房且有性活動,以黃男的智識及經驗理應對此「有所認識與遇見」,加上協議內容妥當,因此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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