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王宇承,偵辦台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計發動4次搜索,傳喚43人,經法院准許羈押禁見邱姓會計師等3人。(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王宇承,偵辦台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與南檢辦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稅務人員組成專案小組,於2019年5月到8月間發動4次搜索,傳喚43人,經法院准許羈押禁見邱姓會計師等3人。
南檢指出,本案於遭偽造不實統一發票之公司提出告訴,經檢察官王宇承與專案小組嚴密蒐證,勾稽比對相關資料後,分別於2019年5月6日、6月24日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官及稅務人員,針對某會計師事務所與9家公司執行搜索,並傳喚負責人邱姓會計師、事務所經理、副理及記帳員、各公司負責人與會計等28人,認邱姓會計師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業經准許。
專案小組擴大追查,持續蒐證、交叉比對相關帳冊、資金流向等,於2019年7月31日至3家涉嫌參與循環對開發票之公司營業址與負責人住處執行搜索,8月1日至邱姓負責人之配偶、配偶之妹住居所執行搜索,並傳訊事務所副理、記帳員共15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與該事務所與公司行號共涉違法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近8百餘紙,逃漏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合計約1億元、營業稅連補帶罰達7千餘萬元,事務所不法獲利約1500萬元,認邱姓負責人之配偶、配偶之妹2人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查,該事務所係利用代公司行號記帳、報稅之機會,以提供不實發票墊高成本降低公司行號繳納稅額,或以代衝高營業額向銀行辦理貸款等方式為誘因招攬業務,甚或盜開客戶之統一發票販售牟利,與該事務所共謀之公司行號迄今逾80家,現仍持續擴大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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