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潞・以用最重恐遭除名 委任律師解讀:頂多警告處分

▲▼高潞以用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潞・以用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的國會助理陳恩澤遭爆涉嫌非法取得400萬元的綠能補助,日前時代力量召開紀律委員會,決議將高潞・以用停權,並建請黨代表大會予以除名。高潞・以用在神隱多日後,8日現身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委任律師林憲同認為,高潞對助理僅有監督責任,並沒有達到行為分擔的共犯責任,按照比例原則頂多就是警告處分,沒有嚴重到要開除黨籍或拔除不分區立委。

林憲同表示,這件事必須從幾個層次來看,事實面就是究竟委員有沒有法律責任,其中法律責任又分為刑事犯罪與立委的行政責任,所以並不叫切割,高潞・以用只是坦然面對調查。至於被外界所質疑的助理,委員對他只有監督責任,並沒有達到行為分擔的共犯責任,「所以委員沒有責任就是沒有責任」,僅是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而這部分按照比例原則頂多就是警告處分,沒有嚴重到要開除黨籍、拔除不分區立委。

林憲同認為,這不是切割助理以還自己清白,而是把案件所涉及的責任還原到監督責任,因此頂多警告處分。

此外,在高潞・以用遭黨中央停權、黨代表大會尚未舉行之際,時代力量2016年提名的不分區立委名單的第三順位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7日傍晚透過黨團在臉書表示,願意出任不分區立委,遞補高潞・以用空缺。鄭秀玲表示,「即便僅有短短四個月會期,我願意以我的財經專業和良知貢獻社會」。

對此,高潞・以用回應,針對紀律委員會的決議,高潞・以用交給黨代表大會決定,自己將靜待黨中央按照程序進行黨代表大會決議,自己仍會秉持職權繼續為原住民族努力。

林憲同則表示,黨團代為發布的聲明沒有法理跟事實依據,在高潞的立委身份沒有變動以前,就先講鄭秀玲要遞補,「這叫捏造不實事實」,萬一最後高潞沒有被拔除,就是誹謗犯罪,因此他要以高潞的法律顧問鄭重告訴鄭秀玲「相煎何太急」,請先弄懂法治程序,還沒弄懂請稍案勿躁,少做這方面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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