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初識男網友就跑去對方家,結果慘遭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少女「小珍」透過聊天軟體認識董姓男子,當天就相約到董男家,在房間各自玩手機。殊不知,董男覬覦小珍美色,藉口看她手機靠近後開始上下其手,小珍奮力反抗但雙方體型差距太大,慘遭對方脫褲性侵得逞。由於小珍心理受創甚深,至今仍會做惡夢驚醒,堅持不和解。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董男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董姓男子在2018年10月某日,透過中國大陸開發的手機聊天軟體「探探」,發現16歲少女小珍符合交友條件且表示有好感,雙方互聊後董男就約小珍到他家,在小珍同意後,由董男騎車接送。
單純的小珍跟董男在房間內,原本只是各玩各的手機,但顯然董男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先以借手機為由靠近小珍,將她手機放到一旁,接著就開始隔著衣服摸她胸部。小珍當下極力拒絕、反抗腳踢,但董男體型比小珍壯碩,仍將其壓制在床,並先以嘴巴脫去上衣、再強脫她的褲子性侵得逞。
事後董男雖坦認犯行,並向法官表示願意跟對方和解,希望能減刑。但小珍父親庭上明確告訴法官「不願和解」,因為小珍到現在「晚上睡覺都還會嚇醒、嚇哭!」
法官審酌,董男明知小珍是未成年的高中生,對方已極力反抗竟仍對她性侵,造成無可抹滅的身心創傷,不適用減刑,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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