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遭亮槍行搶,2搶匪竟是女的。(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楊姓女子為首的3人強盜集團先在彰化強盜一部小客車後,一行人跑到清水區某檳榔攤亮玩具槍行搶,搜刮8300元現金及11包香菸逃逸。3人被逮後,同夥的陳男、安女均推說遭楊女逼迫,台中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3人共謀,依強盜罪起訴,3人將面臨至少7年的牢飯。
起訴書指出,有毒品、竊盜前科的40歲楊姓女子與有毒品前科的26歲安姓女子、39歲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2018年6月初某日清晨,楊女與陳男先在彰化地區強盜一輛小客車當交通工具(彰化地檢署已起訴),接著到台中市西屯區接安女上車,3人便四處找尋目標。
當天下午2點左右,一行人到梧棲區,發現港埠路上的一家檳榔攤內只有林姓女檳榔西施,四下無人,決定行搶。開車的陳男在車上把風,而楊女與安女2人下車進入檳榔攤後,楊女隨即亮出玩具槍指著林女吆喝「不要動」,接著搜刮收銀機紙鈔零錢共8300元。陳男不久即按喇叭示意趕快離開,2女帶走11包進口香菸上車後,揚長離去。
清水警方獲報立刻成立專案小組,3日就先後逮捕安女、陳男及楊女,依強盜罪嫌送辦。安女及陳男二人雖坦認有去強盜檳榔攤,楊女是主導者,但辯稱都是被楊女逼迫才會去。
檢察官調查後卻認為,陳、安2人在過程中有很多機會可以離開,脫離共犯結構,但陳男卻仍負責把風,並按喇叭示意;2人身材都比楊女高大,有機會對外求援卻都沒做,足見3人確實是合謀,陳、安屬共犯,依強盜罪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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