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高中生無照又沒戴安全帽,當警方上前查緝時因太過害怕,立刻加速逃逸,直到被包圍時才停下,卻又趁機鑽車縫而衝撞警車,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高雄地院審結,陳姓高中生當下害怕而躲避警方,才會不小心衝撞到警車,並非刻意攻擊,因此改判陳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姓高中生2018年10月9日生日時立刻去考駕照,但因筆試沒過而須等待一個禮拜重考;期間,他在同年月15日深夜偷騎爸爸的機車外出,行經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與天祥一路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而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執行巡邏交通員警攔查。
豈料,陳男見狀擔心會無法考照,立刻加速逃跑,讓柯姓員警騎著警用機車一路狂追,直到市區才成功攔下;當雙方停下時,陳男拒檢又再度鑽警車縫隙、衝撞逃跑失敗,最後才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陳男到案後辯稱,他當下害怕被開單、被父母責罵,才會騎車逃跑,過程中不慎擦撞警車,並非刻意衝撞柯姓員警。柯姓員警根據秘錄器畫面證稱,陳男突然從車縫中鑽出,刻意加速逃逸才衝撞警車。
法官表示,陳男的車頭並未直對警車,可看出是為逃逸才意外衝撞,並非刻意;另外,妨害公務罪需構成強施暴力的條件,難認對員警有強暴之行為,因此判陳姓高中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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