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副議長弟陳志彥討200多萬債務 夥同小弟打死菜販,被宜蘭地院判8年刑期。(圖/游芳男翻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200多萬債務引發殺機!宜蘭一名菜販欠債,宜蘭縣議會副議長陳漢鍾弟陳志彥,率5名小弟到宜蘭大同鄉討債時,手段凶殘,圍毆、凌虐菜販長達6至7小時而致死,事後,陳志彥為滅證,還指使小弟要犯案現場之一的店家銷毀監視器畫面。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以共同傷害致死罪,判陳志彥8年刑期,其餘陳的小弟分別判7至3年不等刑期。
判決書指出,51歲林姓菜販,欠汽車經銷商42歲陳志彥200多萬債務,2018年5月14日,陳志彥獲知林姓菜販人在宜蘭大同鄉南山村,陳志彥在當日上午近11時許,要李姓小弟開車載廖元輝(在逃,另行審結)、陸男、張男前去找林姓菜販。
陳志彦還要吳姓員工開陳志彥的自小貨車,載趙男一齊在南山村會合。陳志彥等人會合後,在南山村一家農藥行內堵到林姓菜販,林姓菜販逃到農藥行廚房後,廖元豪、陸男等人以藤條、鋁棒等物,猛打林姓菜販四肢、背、腹部等處,林姓菜販倒地後,還被用水管綑綁,再被拖上小貨車車斗。
林姓菜販被載至附近一處工寮,因無錢還債,人又被載到陳志彥羅東鎮住處。當天下午4時許,陳志彥在場時,廖元豪及陸男分別徒手及持藤條再打林姓菜販,林姓菜販傷重,另名陳姓男子將林姓菜販送羅東博愛醫院。但林姓菜販不幸於2018年5月14日晚間7時許,因失血過多,造成低血溶性休克致死。
出人命後,陳志彥擔心押人行凶畫面曝光,要農藥行陳姓男子把有拍到他們出沒、押人的監視器畫面全銷毀。
法官認為,陳志彥等人凌虐毆打被害人長達6至7小時,手段兇殘,欠缺對他人生命身體尊重,也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尤其是陳志彥事後滅證,且前後供詞不一,企圖脫免刑責,毫無悔意。
但陳志彥等人與家屬逹成賠償380萬元和解,且家屬要給「年輕人一個機會」等語,因此,法官分別以陳志彥共同傷害致死判8年刑期、趙男因共同傷害致死及累犯判7年、吳男判7年。另外判陸男3年10月、李男3年10月、張男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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