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曾侮辱港警!港議員去澳門「一日遊」被拒入境:企圖做危害安全的活動

▲▼陳惠達被拒絕入境澳門。(圖/翻攝微博/人民日報)

▲陳惠達被拒絕入境澳門。(圖/翻攝微博/人民日報)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香港新民主同盟北區區議員陳惠達日前帶著100名港民,經過港珠澳大橋到澳門「一日遊」,卻被拒絕入境,並稱他「企圖入境澳門從事危害澳門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讓他認為理由十分無稽。

綜合媒體報導,自香港6月發生示威抗議活動以來,陳惠達一直在現實與網路上搧風點火,並攻擊侮辱香港警察。他11日帶領100人的旅行團,打算到「澳門消費促進旅遊經濟」,卻被入境人員指出需要等待「情報廳」回覆,約1個小時後,才被正式通知拒絕入境。

拒絕入境通知書上理由顯示,「有強烈跡象顯示,利害關係人(陳惠達)企圖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危害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並引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第1款地4項」來拒絕陳惠達入境。

對此,新民主同盟對澳門當局的決定表示憤怒,並有理由相信該「情報廳」已掌握香港市民參與政治活動,特別是反修例人士的資料,同時認為港府應公開澄清,是否有把政治審查港人資料交予澳門當局。

據悉,《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報案綱要法》第17條第1款第4項為,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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