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女研究生酒後慘遭同學性侵,覺得自己變得好髒,隔天吞大量抗憂鬱藥自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一名女研究生前年跟男友分手,找同學、學長等人到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酒吧喝酒解悶,後來女方醉倒,被黃姓同學扛回新北市板橋的租屋處,黃男抱著她說,「我想跟妳做愛可以嗎?我想要」,女研究生說,「我們是一輩子的朋友,不應該是這樣的」最後仍被強行脫褲衝刺,悲憤的她,隔天晚上吞大量抗憂鬱藥尋死。
判決指出,女研究生在106年跟男友分手,同年3月17日找一群人去酒吧,她先喝了白葡萄口味、蓮霧口味的調酒各1杯及玻璃罐裝小罐之百威啤酒3、4支後,陷入酒醉,還吐到學長身上。
到了凌晨,一行人送被害女子返回板橋區租屋處,豈料黃男假藉車停放在女方宿舍附近,因酒後無法駕車,會先在女同學家休息,等天亮再去上課。由於黃男過去就有暫住女研究生家過,也沒發生什麼事情,因此學長等人才放心離去,殊不知,黃男就是希望 「發生什麼事」。
黃先攙扶女同學上床,接著他順勢躺在旁邊,開始親吻、撫摸,女同學嚇一跳,跟他表明說「不可以」,後來黃男還說,「可以幫我打手槍嗎?」再看到酒醉的女同學半睡半醒,已無力反抗,他3次跟女同學,「我想跟妳做愛可以嗎?我想要」
女同學努力打起精神說,「我們是一輩子的朋友,不應該是這樣的!」但隨後即陷入昏迷的狀態,遭黃男脫下緊身皮褲,強行衝刺得逞。
隔天被害人向學長及前男友哭訴,但根本無法減緩心中的恥辱感,晚間吞下大量抗憂鬱劑輕生,所幸前男友到女子住處發現,趕緊將她送醫救回一命。事後女研究生還替黃男想,「如果事情曝光,可能會毀了他一生」,她決定給予改過的機會,但必須去精神科就醫,但黃男卻沒這麼做,讓她氣到提告。
新北地院開庭,黃男強調兩人當時是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發生性行為,法院勘驗監視器影像,可見女同學當時已癱軟且意識不清,且事後女同學的學長、前男友皆作證,有接到她的哭訴電話,14日依乘機性交罪判刑黃男3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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