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二航廈工程弊案 地院裁定林文楨等2人收押禁見

▲桃園地院審理桃機二航廈工程弊案,涉嫌收受回扣工程處長林文楨等2人裁定羈押。(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地院審理桃機二航廈工程弊案,涉嫌收受回扣工程處長林文楨等2人裁定羈押。(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公司工程處長林文楨與吳姓、李姓工程師涉嫌收受廠商回扣弊案,檢方14日凌晨將林與吳姓工程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聲請羈押,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因林、吳涉犯重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均裁定收押禁見。

檢調調查,58歲的林文楨與45歲的吳姓工程師、李姓工程師,涉嫌在2017年至2018年間,規畫與督導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期間,先後向4家承包商收取回扣,單筆金額最高達600萬元,經檢方多方蒐證後,13日收網並指揮桃園、台中與苗栗上百位調查人員同步搜索林、吳等人、廠商與白手套公司、住所等處,帶回大筆金流資料等證據。

▲桃機二航廈擴建工程扯出索賄弊案,圖為二航廈擴建部分。(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機二航廈擴建工程扯出索賄弊案,圖為二航廈擴建部分。(圖/記者沈繼昌攝)

檢方查出,林文楨偵訊時坦承僅收取廠商賄款,但檢調比對證詞認為他多次主動索賄,吳姓工程師則擔任白手套角色,為林索賄時也從中收取部分款項,檢方11名檢察官漏夜偵訊,認定林、吳嫌疑重大,14日凌晨依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將2人聲押,李則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

桃園地院下午2點召開聲押庭,傍晚左右裁定林文楨、吳姓工程師均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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