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林姓少校去年被岳母踢爆,向老婆謊稱要留守漢光演習,結果卻帶著同袍的徐姓妻子一起到日本旅遊,甚至同住一間房。林妻氣得對丈夫、徐女提告求償60萬元,橋頭地院一審判決應賠償20萬元,雙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卻因為證據不足出現大逆轉,改判林、徐兩人免賠。
▲林妻指控丈夫和徐女一起到日本旅遊,還牽手同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林男與妻子是在2014年間結婚,且與徐女的丈夫是軍中同袍,兩家人其實很熟,沒想到他卻在2018年6月被岳母爆料,瞞著妻子帶小三到日本旅遊,岳母甚至跑到總統府陳情,還接受媒體採訪在鏡頭前痛斥他,事後甚至把新聞畫面截下PO上臉書「爆料公社」。
雖然林男反控岳母大動作散播家醜,害他的名譽操守受到質疑,提告求償8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卻被橋頭地院一審法官駁回,這起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不過,林妻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也對丈夫、徐女提告求償60萬元,她主張,丈夫謊稱2018年6月3日至7日因為漢光演習的關係,必須留守,沒想到卻是帶著徐女到日本5日遊,她在小港機場撞見這一幕,隨即委託徵信社調查,這才知道兩人不僅一同出國旅遊,還睡在同一間房、一起牽手,行為舉止相當親密,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
▲林男原本是要和同袍夫妻跟團出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無關)
對此,林男反駁,他與妻子早在2018年4月間就開始協商離婚事宜,日本5日遊原本是要跟同袍夫妻一起去玩,可惜徐女的丈夫因為漢光演習無法同行。徐女也表示,旅行社告知已經滿團,如果要改成單人房就得補差價,他們為了省錢才會決定同住一房,這件事丈夫不僅事先知情,也有同意。
橋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林男與徐女在旅遊期間同進同出,的確容易讓外人誤會,因此判他們須賠償林妻20萬元。全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二審合議庭勘驗出遊的照片,認為他們的行為舉止並沒有特別親密或是牽手同行,縱使同住一房並非常態,但徐女的丈夫確實知情也同意了,加上沒有其他直接或是間接的證據,最後逆轉裁定兩人免賠確定,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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