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小媽虐死女兒,主謀表姊今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陳韻如/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1歲6個月大女嬰疑似因打翻牛奶,慘遭17歲的薛姓小媽媽與其表姊、表姊夫及李姓男子等4人虐死,台南地檢署3月中時認定涉案人等惡性深重,並依殺人罪嫌起訴,而歷經5個月的審理,台南地院15日判小媽媽表姊、李男無期徒刑,而表姊夫則判18年徒刑。
回顧案情,2019年1月15日下午薛女發現女兒體溫下降、眼睛翻吊,且生命跡象微弱,趕緊將她送醫,但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醫方發現女童身上多處傷口,懷疑是家暴案件,便立即通報警方,才讓4人惡行曝光。
檢方調查,女童未滿1歲半,與母親及其表姊、表姊夫同住,而因不能以言語表達,平時僅能靠哭鬧反應其所求,但也因此讓母親等人失去耐性,開始動手毆打她,甚至還用阻止其夜間入睡,並停止夜間餵食等方式對女童施虐。
檢方表示,薛女、表姊夫婦及李姓友人事後坦承毆打女童,但矢口否認殺人故意。檢方事後勘驗涉案3人與薛女供述及證詞、女童病歷、解剖鑑定報告及相關事證,發現女童長期遭受凌虐,身體多處大面積新舊傷痕與瘀血,甚至還有腦部出血,認定3人有殺人故意。
此外,兒童的身心尚未成熟,因此特別需要被保護與照顧,且應當在幸福、關愛的家庭環境中成長,但薛女等3人卻未善盡同居家庭成員的責任,反而長期施暴,甚至將女童凌虐致死,檢方認為他們惡性深重,因此請求法院除重量處無期徒刑,而台南地院在歷經5個月的審理,15日宣判,小媽媽表姊、李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表姊夫則處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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