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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超速違規降低車禍意外 平鎮警多處路段大執法

▲為避免超速違規造成車禍意外,平鎮警分局8月起在多處路段執行測速違規取締。(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為避免超速違規造成車禍意外,平鎮警分局8月起在多處路段執行測速違規取締。(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為降低轄區部分路段交通事故意外發生頻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日前在平鎮區中興路、新光路與中庸路等路段,新設多支測速照相警告標誌,平鎮警方8月起已實施不定點、不定時流動測速照相勤務,仍發現不少汽機車駕駛超速違規行為,警方除持續取締外,將加強宣導安全駕駛觀念,以降低民眾超速違規件數。

據平鎮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劉邦誠指出,市府交通局日前會同平鎮警分局勘查平鎮區各條新闢、拓寬道路與易肇事路段,在中興路、新光路及中庸路段設立多支測速照相警告標誌,提醒汽機車駕駛依照規定速限行駛,透過警用標誌降低汽機車駕駛超速違規行為。

▲平鎮警分局8月1日起在轄區多處路段執行雷達測速違規取締勤務。(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平鎮警分局8月1日起在轄區多處路段執行測速違規取締勤務。(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目前警方利用新式手持式雷射測速槍、雷達移動式測速設備,從8月1日起至今,在平鎮區中興路、新光路與中庸路段,以不定點、不定時方式執行取締勤務,上述路段車禍發生率較7月份大幅降低35%,足以證明車速降低後,交通事故發生率也跟著降低。

平鎮警方表示,8月1日起在規劃的8個加強取締超速路段,共計取締49件超速違規,籲請汽機車駕駛,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將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請汽機車駕駛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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