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妻陪酒賺錢毒蟲反稱偷竊盜養妻兒,出獄咆哮索討生活費法官判離。(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陳姓婦人與先生於1995年結婚,陳夫不務正業、前科累累,經常犯案入監服刑,婚後逼太太到酒店陪酒賺錢供他花用,且經常對陳女拳腳相向,不斷向妻索討生活費,陳女乃訴請離婚。基隆地院以兩人已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判准2人離婚。
法官判決指出,陳女與先生於1995年結婚,婚後發現先生有多項毒品的毒蟲,平日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且經常竊盜,進、出監所頻繁。出獄後變本加厲,經常跑來她住處樓下咆哮,向她索討生活費,影響她及鄰居安寧,讓她困擾不已,兩人已無法共同生活,已難期望兩造婚姻能圓滿永續。
陳婦自訴主張,先生婚後,要求她到酒店上班,賺錢供他花用,不從就會遭先生毆打,害她與子女終日痛苦不堪。先生經常因竊盜案入獄,入獄時還會要求她匯款至監獄,並替他購物前往探視,若她有遲延,先生就會委託友人不斷打電話給她,或來她住處要錢,讓她生活不堪其擾。
陳婦指出,先生入監期間,她不想再下海陪酒,靠打零工賺錢與子女接濟維生,生活雖不好過,但可以過著正常人的生活,沒想到先生出獄後,竟然經常跑來她住處樓下咆哮,向她索討生活費,讓她沒面子在住家附近生活,在子女的支持下,決定提出告訴請離婚,法院終於判離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
先生稱他不同意離婚,當時是在酒店認識太太,是太太跑來跟他住,他婚後幫忙照顧她與前夫生的小孩,甚至他為了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而到處行竊,因此從年輕關到現在鬍子都白了。
他犯罪都是為了太太,在犯案時陳女還替他把風,他現在身體不好在洗腎,想不到太太還要他去犯案賺錢。他結婚到現在,從來沒有打過太太,是太太在外面的男人打她。
法院調查,陳夫入監服刑長達10年以上,陳女常購買日常用品前往探監,堪可信實,陳夫所提幫太太養育未成年子女,甚至他在犯案時太太幫忙把風,但陳夫皆無法舉證。法院認為,夫婦雙方主觀上均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兩造間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處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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