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記者認為遭網友辱罵垃圾,提告公然侮辱,但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hotographer:Andri/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平面媒體記者,同時也是台灣記者協會會長,2018年間因記協發表聲明,譴責台北市長柯文哲,相關報導被網友分享到PTT,黃姓網友在下方留言批「垃圾民進黨打手」,陳女控告黃姓網友涉嫌公然侮辱,但台北地檢署認定網友發言對象是民進黨,非損及陳女名譽,16日處分不起訴。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在2018年8月間,發表聲明指柯文哲「不到1年時間,台北市政府發生第三起介入媒體報導,共同譴責市府主導介入媒體報導和調查,要求市政府立刻停止對於媒體的恫嚇和騷擾」。
聲明經媒體報導後,被網友將報導轉載至PTT八卦版,黃姓網友在底下留言,「陳XX 垃圾民進黨打手」,陳女認為名譽受損而提告,但黃姓網友被檢警根據IP傳喚到案後,辯稱「垃圾」兩字是指「民進黨」,不是在指名陳女。檢察官調查後也認定留言中,陳女姓名,和後面的「垃圾民進黨打手」有空格隔開,「垃圾」這個形容詞是放在民進黨之前,並非侮辱陳女,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不起訴黃姓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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