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陳姓婦人開車倒車撞倒停路邊的機車,下車竟將散落物胡亂塞回車箱,還認為路人說話「態度不佳」,直接將車開走。路人見義勇為留下紙條「你的車子被小客車撞!」讓機車鄭姓車主順利報警找到兇手。警方表示,陳婦行為已構成肇逃,除要賠償對方車損外,也將依法開罰並吊扣駕照。
▲婦人倒車時不慎撞倒停路邊機車,遭監視器拍到。(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7月24日晚間6時獲報,有一起交通事故,立刻前往現場了解。33歲鄭姓男子氣急敗壞向警方說,他一早就機車停在這邊停好好的,傍晚要騎車時發現機車後車廂被打開,裡面東西凌亂不堪。
▲婦人撞倒機車後,與路人將車扶正。(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機車與汽車都有明顯的新擦痕。(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他原以為是遭竊賊撬開找東西,整理時卻發現一張小紙條,寫著「你的車子被小客車撞!路人留」,上頭還寫著汽車車牌號碼。他仔細一看,發現車身疑似有遭撞擊痕跡,氣得報警。
員警根據紙條線索,並調閱監視器,確認是該車後,立刻聯繫車主兼駕駛44歲陳姓女子到案說明。
陳女這才承認是她撞的並表示,她因為倒車角度沒抓好,不小心撞倒機車,立刻下車將機車扶正,並跟路人一起將散落物放回機車車箱。她正準備離開時,路人卻說「擦撞就該報警處理啊!」,她認為對方「說話態度很不好」,決定不理會直接開走。
警方從影片中看出,陳婦撿東西放回機車車廂根本是亂塞,事後竟還指責路人態度差,難怪讓人看不下去。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陳婦擦撞機車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陳婦肇事後逃逸,將依規定舉發」。被撞鄭姓車主也再三感謝警方認真辦案,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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