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化名)被好友的狼父脫褲猥褻,身心受創。(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高雄15歲少年阿德(化名)因家裡限制用手機,賭氣逃家到好友阿鎧家暫住,卻被好友父親指控偷竊,接著被強脫內褲「打手槍」,之後還被掰開「後庭」強行猥褻得逞。阿德趁對方不注意錄音自保,再由阿鎧協助下逃回家,之後出現3個月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審法官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阿鎧父親1年徒刑;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7年9月4日,滿15歲的阿德因為不滿父親限制他使用手機,氣得離家出走借住在16歲好友阿鎧家,沒想到此舉卻把自己送進火窟。同月22日上午11時剛過,阿鎧父親看見阿德袋子中提著阿鎧的衣物,懷疑對方偷竊,儘管阿德已經表明經過阿鎧同意,仍被要求檢查身體。
阿德被阿鎧父親威脅要賠償7萬元,之後又說要賠17萬元,接著又以檢查毒品的名義搜身。阿德翻出口袋後仍被進一步逼迫脫掉全身衣物,他脫去T恤和長褲後只剩下內褲,卻在彎腰時被對方趁機強壓在地脫下內褲,生殖器隨即被對方握住打手槍。
阿鎧父親不滿足,接著又掰開阿德後庭觀看、強行猥褻得逞;途中阿德表示身體不舒服要進廁所,隨即在廁所內打開手機錄音,出來後便藉口上樓找阿鎧,再由阿凱護送下搭計程車回家。時隔3天,他終於忍不住向父母哭訴報警。
阿鎧父親坦承有脫去阿德褲子的行為,但辯稱是為了檢查身上是否有毒品,而且懷疑他偷竊衣物。然而阿德公布的錄音中,清楚聽到阿鎧父親當時在廁所外喊「不要在裡面打手槍,出來打給我看」、「你的把柄還在我手中,我交出去,你早…關死你我跟你講」、「你不要這邊睡覺給我射精喔,我跟你講喔」等。
一審合議庭認為,阿德指控相當具體,且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再加上阿鎧父親身為成年人,竟然脫口說出充滿性暗示的淫穢語言,認定犯行明確並判1年徒刑;全案經上訴後,阿鎧父親仍拒絕認罪,但高分院法官認為判決合理,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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