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險」11月8日起只能購買3張。(圖/記者季相儒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實支實付副本理賠爭議已久,喧騰多時終於定案。金管會近日發函壽產險公會,同意公會研擬的「實支實付險副本理賠控管措施」,自11月8日起,民眾最多只能購買3張實支實付保單,不過醫療險和意外傷害險可以分開計算,等於最多可購買6張;至於旅平險、團體險、學生保險及微型保單等不列入計算,而且新制不溯既往,也就是已經擁有3張以上實支實付險的民眾不會受到影響。
自從二代健保制度實施後,健保以外的就醫自費項目增加,實支實付保險商品越來越受重視,但現在的保險實務上,民眾可向多家保險公司購買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其中購買一張須出示收據正本的「正本理賠」保單,另外再購買多張提供收據副本即可理賠的「副本理賠」保單,因此可同時獲得多張保單的理賠。
針對實支實付「副本理賠」情形,金管會保險局認為過於浮濫,原擬修改《保險法》一併處理爭議,限制只能買「兩家兩張」,但因市場反彈聲浪太大,決定轉為修改壽產險業內規下手。
▲民眾購買多張醫療險和意外險,要衡量自己是否用得到。(圖/記者李毓康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根據金管會送交壽產險公會的函示,自11月8日起,民眾最多只能購買3張實支實付保單,包含1張正本及2張副本理賠;不過,醫療險與意外傷害險可各自計算,也就是說,民眾最多可同時擁有3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以及3張實支實付意外傷害險保單,分開計算等於最多可買6張。
團體保險、學生保險、旅平險、登山險、車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信用卡附贈旅平險、微型保單等,都可不計入「最多3張」的限制內;另外也限制民眾只能在1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下附加1張自負額醫療險附約,但此張自負額醫療險附約可不計入3張限額計算,也就是說,民眾購買醫療險時,最多只能買3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其中僅有1張可以附加自負額醫療險附約。
「實支實付保單最多3張」預計11月8日實施,民眾最多可各買3張醫療險與3張意外傷害險;若已購買超出限額張數的實支實付險,就不能再加買。不過新制不溯既往,也就是說,新制實施後,也不會影響已經擁有3張以上實支實付險的民眾。按照往例,民眾擁有1至2張實支實付保單,在保障上通常已經足夠。
至於在實施新制前的這段緩衝期間,是否會造成民眾搶買保單?壽險公會表示,其實還得回去釐清民眾是否有多張醫療保單的需求,因為純保障型保單如醫療險、意外險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就是沒有「解約金」,且保費將隨著年齡增長而增加,加上醫療收據正本及明細表只能申請1份,民眾若同時購買多張「實支實付保單」卻用不到,除了增加負擔費用,還會衍生是否能以收據副本、影本申請其他醫療保險的爭議,因此各家保險公司多少都會控管實支實付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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